兩個預先包裝食品樣本不符營養標籤規定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十五日)公布,一個瓶裝炭酸乳酸水樣本及一個預先包裝布丁樣本的營養素含量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不符。中心呼籲業界立即停止出售有關批次的產品。
產品資料如下:
(一)產品名稱:日本CALPIS炭酸乳酸水
原產地:日本
生產商:朝日株式會社
容量:每瓶五百毫升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二)產品名稱:雞蛋味布丁
原產地:台灣
生產商:台灣尋味錄食品行
分銷商:賓仕洋行
淨重:每盒二百八十克(一盒十六個)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發言人說:「中心早前公布從荃灣和油麻地兩間百貨公司分別抽取的一個瓶裝炭酸乳酸水樣本和一個預先包裝布丁樣本營養素含量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不符後,再在該兩間百貨公司抽取的同款但屬另一批次樣本發現相類違規事項,即炭酸乳酸水樣本的糖含量為每一百毫升含七點六克,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每一百毫升含四點八克不符;布丁樣本則不含蛋白質,而糖含量為每一百克含二十點二克,鈉含量則為每一百克含七十二毫克,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每一百克含一克蛋白質、十克糖及二十毫克鈉不符。」
發言人說:「中心已知會有關商戶上述違規事項,有關商戶已沒售賣受影響產品 。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分銷情況。」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61條規定,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的性質、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完
2016年9月15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