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樣本含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劑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五月十一日)公布,一個散裝鹼水粽樣本被檢出含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劑硼酸。中心正跟進事件。

發言人說:「中心早前公布從深水埗一店鋪抽取的鹼水粽樣本含硼酸,並於跟進調查時再在該店鋪抽取另一個鹼水粽樣本進行檢測,結果發現相類違規事項,該樣本的硼酸含量為百萬分之三百五十。」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硼酸並非可用於食物中的准許防腐劑,違例者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表示,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有關違規事項,而該商戶亦已按中心早前的指令停售該款食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



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