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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籤 計 算 器

簡 介

在 食 物 標 籤 上 提 供 營 養 資 料 , 是 推 廣 均 衡 飲 食 的 重 要 方 法 。 消 費 者 可 藉 着 取 得 個 別 食 物 的 具 體 營 養 資 料 , 以 選 擇 有 益 健 康 的 食 物 。

根 據 《 公 眾 衞 生 及 市 政 條 例 》 (第 132 章 ) 中 《 2008 年 食 物 及 藥 物 ( 成 分 組 合 及 標 籤 ) ( 修 訂 : 關 於 營 養 標 籤 及 營 養 聲 稱 的 規 定 ) 規 例 》 (下 稱 《 修 訂 規 例 》 ) 的 規 定 , 由 二 零 一 零 年 七 月 一 日 起 , 除 《 修 訂 規 例 》 附 表 6 訂 明 獲 豁 免 的 項 目 外 , 所 有 一 般 預 先 包 裝 食 物 都 必 須 附 有 營 養 標 籤 。 不 過 , 《 修 訂 規 例 》 並 不 適 用 於 擬 供 不 足 36 個 月 大 幼 兒 食 用 的 配 方 與 食 物 , 及 專 為 有 特 殊 營 養 需 要 的 人 士 提 供 的 特 殊 膳 食 之 用 的 其 他 食 物 。 《 營 養 標 籤 及 營 養 聲 稱 技 術 指 引 》 ( 下 稱 《 技 術 指 引 》 ) 詳 述 有 關 資 料 。

上 述 營 養 標 籤 必 須 載 有 能 量 及 七 種 核 心 營 養 素 , 即 (i) 蛋 白 質 、 (ii) 碳 水 化 合 物 、 (iii) 總 脂 肪 、 (iv) 飽 和 脂 肪 酸 、 (v) 反 式 脂 肪 酸 、 (vi) 鈉 和 (vii) 糖 的 資 料 , 並 必 須 列 明 各 種 涉 及 聲 稱 的 營 養 素 含 量 。 如 營 養 聲 稱 涉 及 任 何 脂 肪 , 亦 應 同 時 標 示 膽 固 醇 含 量 。 業 界 在 營 養 標 籤 標 示 碳 水 化 合 物 含 量 時 , 可 選 擇 兩 種 不 同 形 式 : (i) 把 碳 水 化 合 物 界 定 和 標 示 為 " 可 獲 得 的 碳 水 化 合 物 "; 或 (ii) 把 碳 水 化 合 物 界 定 和 標 示 為 " 總 碳 水 化 合 物 "。 如 選 擇 後 者 , 必 須 同 時 列 明 膳 食 纖 維 含 量 。 如 " 碳 水 化 合 物 " 一 詞 用 於 營 養 標 籤 上 , 則 假 設 有 關 含 量 按 可 獲 得 的 碳 水 化 合 物 界 定 和 計 算 。 業 界 可 自 行 決 定 在 營 養 標 籤 標 示 更 多 有 關 其 他 營 養 素 的 資 料 , 但 有 關 資 料 不 能 有 任 何 虛 假 、 誤 導 或 欺 詐 成 分 。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下 稱 " 食 環 署 ") 轄 下 的 食 物 安 全 中 心 (下 稱 " 中 心 " ) 研 發 了 一 套 網 上 營 養 標 籤 計 算 器 ( 下 稱 " 計 算 器 " ) , 協 助 食 物 製 造 商 及 經 營 商 為 他 們 的 預 先 包 裝 食 物 擬 備 營 養 標 籤 。

計 算 器 製 備 的 營 養 標 籤

計 算 器 可 幫 助 使 用 者 在 透 過 (i) 食 物 樣 本 的 直 接 化 學 分 析 或 (ii) 食 物 配 料 的 間 接 營 養 素 分 析 去 取 得 食 物 的 營 養 資 料 , 以 製 備 營 養 標 籤 。 使 用 者 可 從 計 算 器 所 提 供 的 營 養 素 列 表 中 選 擇 擬 載 列 於 營 養 標 籤 上 的 營 養 素 , 並 可 增 添 其 他 營 養 素 多 至 10 項 。 根 據 使 用 者 輸 入 的 資 料 , 計 算 器 會 以 列 表 形 式 擬 備 營 養 標 籤 , 並 且 (i) 以 每 100 克 或 每 100 毫 升 食 物 所 含 的 絕 對 量 ; (ii) 以 每 個 包 裝 食 物 所 含 的 絕 對 量 ( 克 或 毫 升 ) ( 如 包 裝 內 只 含 一 個 食 用 分 量 ), 或 以 每 一 食 用 分 量 食 物 所 含 的 絕 對 量 ( 克 或 毫 升 ) ( 如 包 裝 內 含 多 個 食 用 分 量 ); (iii) 綜 合 上 述 兩 項 格 式 ; 以 及 (iv) 綜 合 上 述 格 式 及 相 對 《 修 訂 條 例 》 附 表 7 內 營 養 素 參 考 值 ( 如 有 提 供 有 關 數 值 ) 之 含 量 百 分 比 (即 "中 國 營 養 素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 去 標 示 各 營 養 素 含 量 。 有 關 營 養 素 參 考 值 的 詳 情 , 使 用 者 可 參 考 《 技 術 指 引 》 。

食 物 製 造 商 或 經 營 商 可 選 擇 以 列 表 形 式 或 直 線 格 式 ( 適 用 於 包 裝 表 面 總 面 積 少 於 200 平 方 厘 米 的 小 包 食 物 )列 明 營 養 標 籤 上 的 資 料 。 由 於 直 線 格 式 適 用 於 表 面 總 面 積 較 小 的 包 裝 , 有 關 營 養 素 會 以 上 文 所 述 第 (i) 項 或 第 (ii) 項 的 方 式 標 示 。

使 用 者 可 選 擇 以 繁 體 ( 或 簡 體 ) 中 文 、 英 文 或 兼 用 中 英 文 列 印 營 養 標 籤 上 的 資 料 。 如 以 中 文 列 印 營 養 標 籤 , 必 須 先 在 計 算 器 網 頁 之 標 準 標 頭 有 關 位 置 選 用 繁 體 版 或 簡 體 版 。

計 算 器 所 用 的 單 位

使 用 者 可 選 擇 以 千 卡 、 千 焦 或 兩 者 標 示 能 量 。 至 於 其 他 營 養 素 , 計 算 器 所 用 的 單 位 載 列 如 下 :

克: 蛋 白 質 、 總 脂 肪 、 飽 和 脂 肪 酸 、 反 式 脂 肪 酸 、 單 元 不 飽 和 脂 肪 酸 、 多 元 不 飽 和 脂 肪 酸 、 碳 水 化 合 物 (可 獲 得 或 總 量 )、 糖 、 膳 食 纖 維 。
毫 克: 膽 固 醇 、 鈣 、 磷 、 鉀 、 鈉 、 鐵 、 鋅 、 銅 、 鎂 、 錳 、 氟 、 維 他 命 B1、 維 他 命 B2、 維 他 命 B6、 維 他 命 C、 煙 酸 、 泛 酸 、 膽 鹼 。
微 克: 碘 、 硒 、 鉻 、 鉬 、 維 他 命 D、 維 他 命 K、 維 他 命 B12、 生 物 素 。
視 黃 醇 當 量 微 克 : 維 他 命 A 。
α- 生 育 酚 當 量 毫 克 : 維 他 命 E 。
膳 食 葉 酸 當 量 微 克 : 葉 酸 。

如 使 用 者 輸 入 其 他 營 養 素 , 可 自 行 決 定 所 用 單 位 。

計 算 器 的 數 據 修 整 方 法

在 運 算 過 程 中 , 所 有 數 據 會 修 整 至 小 數 點 後 3 個 位 ( 例 如 234.1156 克 修 整 為 234.116 克 ) 。 營 養 標 籤 上 的 最 終 值 會 以 下 列 兩 個 格 式 標 示 :

  1. 未 修 整 格 式 : 能 量 ( 千 卡 及 ∕ 或 千 焦 ) 和 所 有 營 養 素 會 調 整 至 小 數 點 後 3 個 位 , 任 何 以 中 國 營 養 素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標 示 的 相 關 參 考 值 則 會 調 整 至 最 接 近 的 1% 。
  2. 修 整 格 式 :能 量 ( 千 卡 及 ∕ 或 千 焦 ) 會 調 整 至 最 接 近 的 1 單 位 。 預 先 設 定 單 位 營 養 素 的 數 值 , 則 會 調 整 至 最 接 近 的 0.1 克 、 1 毫 克 或 1 微 克 , 而 以 中 國 營 養 素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標 示 的 相 關 參 考 值 則 會 調 整 至 最 接 近 的 1%。 不 論 營 養 標 籤 是 以 每 100 克 ( 或 毫 升 )、 每 個 包 裝 食 物 、 每 一 食 用 分 量 食 物 或 中 國 營 養 素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標 示 , 如 每 100 克 ( 或 毫 升 ) 食 物 含 極 微 量 ( 即 符 合 《 技 術 指 引 》 表 2 內 列 出 " 0 " 的 定 義 ) 之 能 量 或 營 養 素 , 計 算 器 將 自 動 調 整 有 關 數 值 為 0 。 使 用 者 自 定 單 位 的 營 養 素 數 值 則 會 調 整 至 最 接 近 的 0.1 單 位 。

計 算 器 運 算 所 需 的 資 料

使 用 計 算 器 前 , 需 要 輸 入 的 食 品 營 養 素 含 量 資 料 必 須 齊 全 。 使 用 者 可 透 過 認 可 實 驗 所 對 食 物 樣 本 進 行 直 接 化 學 分 析 , 或 透 過 間 接 營 養 素 分 析 , 以 取 得 食 物 的 營 養 資 料 。 食 物 製 造 商 和 經 營 商 使 用 計 算 器 前 , 應 細 閱 《 修 訂 規 例 》 、 《 技 術 指 引 》 和 《 營 養 標 籤 及 營 養 聲 稱 檢 測 方 法 技 術 指 引 》 (下 稱 《 檢 測 方 法 指 引 》 ), 特 別 是 有 關 間 接 營 養 素 分 析 的 部 分 。 使 用 者 如 在 進 行 間 接 營 養 素 分 析 期 間 有 任 何 存 疑 , 應 以 直 接 化 學 分 析 法 確 定 有 關 營 養 素 成 分 。 使 用 者 應 明 白 間 接 營 養 素 分 析 的 限 制 , 並 審 慎 考 慮 其 產 品 是 否 適 合 採 用 此 方 法 去 計 算 營 養 素 含 量 。 此 外 , 使 用 者 應 使 用 信 譽 可 靠 、 能 代 表 其 產 品 、 並 經 適 當 檢 測 方 法 得 出 數 據 的 食 物 成 分 資 料 庫 。

如 採 用 間 接 營 養 素 分 析 , 使 用 者 應 使 用 相 關 的 調 整 系 數 (例 如 可 食 用 部 分 、 保 留 系 數 、 產 量 系 數 、 相 對 密 度 ), 以 計 算 出 食 品 配 料 的 相 應 營 養 素 值 及 重 量 。 有 關 計 算 工 作 應 由 具 備 專 業 知 識 的 人 員 根 據 現 有 最 充 分 的 數 據 及 調 整 系 數 進 行 。

以 下 列 出 一 些 食 物 成 分 資 料 庫 的 例 子 , 當 中 包 含 各 種 食 物 營 養 素 的 資 料 , 並 可 能 列 載 相 關 的 可 食 用 部 分 及 相 對 密 度 。 其 中 一 些 資 料 庫 可 於 互 聯 網 上 瀏 覽 。

  1. 美 國 農 業 部 的 《 USDA National Nutrient Database for Standard Reference 》 。
    ( http://www.nal.usda.gov/fnic/foodcomp/search/)
  2. 英 國 食 物 標 準 局 和 食 物 研 究 所 的 《 McCance and Widdowson' s the Composition of Foods 》 。
    ( http://www.food.gov.uk/science/dietarysurveys/dietsurveys/)
  3. 澳 洲 新 西 蘭 食 品 標 準 管 理 局 的 《 NUTTAB 2006 Australian Food Composition Tables 》 。
    ( 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
  4. Puwastien P, Burlingame B, Raroengwichit M, & Sungpuag P. (2000). ASEAN Food Composition Tables 2000 (1st Ed.). Thailand: Institute of Nutrition, Mahildol University (INMU). ISBN: 974-664-480-7.
  5. 楊 月 欣 , 王 光 亞 及 潘 興 昌 主 編 。 (2002) 。《 中 國 食 物 成 分 表 2002 》 。 中 國 疾 病 預 防 控 制 中 心 營 養 與 食 品 安 全 所 。 中 國 : 北 京 大 學 醫 學 出 版 社 。 ISBN: 7-81071-180-6。
  6. 楊 月 欣 主 編 。 ( 2005) 。《 中 國 食 物 成 分 表 2004 》 ( 第 二 冊 ) 。 中 國 疾 病 預 防 控 制 中 心 營 養 與 食 品 安 全 所 。 中 國 : 北 京 大 學 醫 學 出 版 社 。 ISBN: 7-81071-678-6。

使 用 者 亦 可 從 下 列 網 頁 獲 得 一 些 有 關 保 留 系 數 及 產 量 系 數 的 資 料 。

  1. 美 國 農 業 部 的 《 USDA Table of Nutrient Retention Factors, Release 6 (2007) 》 。
    ( https://www.ars.usda.gov/SP2UserFiles/Place/80400525/Data/retn/retn06.pdf)
  2. 美 國 農 業 部 的 《 Agriculture Handbook No. 102, Food Yields Summarized by Different Stages of Preparation 》 。
    ( https://www.ars.usda.gov/SP2UserFiles/Place/80400525/Data/Classics/ah102.pdf )

此 外 , 使 用 者 亦 可 於 網 上 ( http://www.fao.org/infoods/infoods/tables-and-databases/en/) 查 閱 聯 合 國 糧 食 及 農 業 組 織 編 製 之 食 物 成 分 表 的 目 錄 (International Food Composition Tables Directory)。

使 用 者 把 食 品 的 營 養 素 資 料 輸 入 計 算 器 後 , 計 算 器 便 會 計 算 該 食 品 的 營 養 素 含 量 , 直 接 擬 備 營 養 標 籤 。 使 用 者 應 確 保 標 籤 上 提 供 的 營 養 素 含 量 合 乎 規 管 容 忍 限 。 營 養 標 籤 的 檢 定 是 以 指 定 方 法 進 行 化 驗 分 析 為 基 礎 的 。 詳 情 請 參 閱 《 技 術 指 引 》 。

使 用 者 在 使 用 計 算 器 前 , 亦 請 參 閱 《 使 用 者 協 議 》及《 使 用 者 指 南 》。

使 用 者 協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