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豬隻組織樣本獸藥殘餘超出法例標準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今日(三月十日)公布兩個本地豬肝樣本的獸藥殘餘超出法例標準,食安中心正跟進事件。
這兩個豬肝樣本來自兩個本地豬場。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分別含每公斤320微克和每公斤470微克的英氟沙星。英氟沙星是獸藥的一種,一般用於治療患病的豬隻,農場須適當使用。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化學物殘餘)規例》(第139N章),英氟沙星是在食用動物上受管制使用的化學物之一,豬肝的英氟沙星殘餘含量不得高於每公斤200微克。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
食安中心恆常監測進入本港屠房的食用動物的獸藥殘餘。兩個樣本驗出的獸藥殘餘含量分別是法例訂明最高殘餘限量(每公斤200微克)的一點六倍和二點三五倍。風險評估顯示,在正常食用情況下,樣本驗出的英氟沙星含量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政府會加強巡查有關農場和抽驗其豬隻樣本,並會繼續與農場跟進事件,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