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豆角樣本除害劑殘餘超出法例標準

食物名稱: 豆角
除害劑名稱: 倍硫磷
驗出的含量:
  1. 百萬分之零點一九八
  2. 百萬分之一點零七二
最高殘餘限量: 百萬分之零點零五
抽取樣本地點:
  1. 將軍澳一街市檔
  2. 屯門一街市檔
備註:
  1. 食物安全中心已指令有關商戶停售受影響產品。

  2. 根據《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第132CM章)(《規例》),任何人進口、製造或售賣含有不符合《規例》除害劑殘餘要求的食物,即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3. 風險評估顯示按樣本檢出的倍硫磷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影響健康的風險不大。
  4. 食物安全中心會繼續跟進有關不合格結果,包括追蹤受影響產品來源和抽取樣本進行化驗等。
  5. 調查仍然繼續。

完 / 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