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鹽減糖及營養標籤短片創作比賽
參賽細則及條款
- 每位參賽者只可參加一個組別。
- 每位參賽者只限遞交一份作品,同一份作品不可遞交多於一次。
- 參賽作品一經遞交,均不能再作修改,調換及不獲退還。
-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適當之內容。
-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及不會侵犯任何第三者的任何權利(包括知識產權、保密權或私隱權)。如有違規,即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參賽作品如有抵觸法例,一切法律責任將由參賽者承擔,主辦機構一概不負責。
- 參賽者必須保證其作品並未曾以任何形式或渠道作公開發表、出版、播放等;亦未曾涉及其他商業用途及參與其他比賽。
- 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之作品作為素材,如音樂、圖像、錄像或影片片段等,參賽者必須自行負責取得有關的合法授權。如有需要,主辦機構可能會要求參賽者提供合法授權的書面證明。
- 參賽煮須取得所有參演人士的合法授權,上戴短片至特定的網頁及讓主辦機構以任何媒體展覽、宣傳或有關的非牟利用途。
- 參賽者必須注意遞交作品及有關製作檔案的保安及病毒問題,如發現檔案存有病毒,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主辦機構保留要求得獎者遞交參賽作品的原始檔案,如參賽者未能或拒絕遞交原始檔案,主辦機構保留考慮取消其得獎資格的權利。
- 參賽者必須清楚並同意所有獲獎的作品,其版權將歸於主辦機構所有。主辦機構有權將作品的錄像、標題、簡介及參賽者資料以任何媒體形式展覽、出版、宣傳或作非牟利用途。主辦機構亦有權將有關作品作出修改、翻譯、改編、使用、複製及派發全部或部份內容而毋須取得參賽者同意或繳付任何費用。
- 參賽作品一旦成為入圍作品,其作品包括參賽者姓名、短片標題及簡介將會上載到特定的網頁供公眾瀏覽及投票。
- 所有評審結果,以評審團的最後決定為準。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 主辦機構將保留一切比賽活動中之最終決定權,包括演繹、更改、取消或暫停此活動的細則及條款、獎項及其他安排,而不需另行通知。
- 如參賽者獲獎,必須出示香港身份證、學生證(只適用於初中組及高中組)或其他有效文件以供主辦單位核實身份。
- 得獎者不得將其領獎資格轉讓予任何人。
- 參賽者一旦遞交作品參賽,則相等於接納上列的相關條款及細則,如主辦機構相信有任何違反此活動的相關細則及條款的行為,主辦機構將保留隨時取消其參賽及獲獎資格的權利,是次比賽亦不設任何上訴機制。
- 參加者必須為香港居民。主辦單位的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以及參與籌辦比賽的人士不得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