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食用兩批懷疑受李斯特菌污染的預先包裝飛魚籽

發出日期 5.8.2016
資料來源

澳門食品安全中心

食品

預先包裝飛魚籽

產品名稱及資料

產品名稱:飛魚籽
品牌:QSeafoods菊
進口商:大津物產(香港)有限公司
淨重:每盒一千克/三十五點二七安士
生產日期: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及四月十二日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及四月十一日

發出警報原因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接獲澳門食品安全中心通報指該兩批從香港入口的預先包裝飛魚籽受李斯特菌污染,已即時聯絡涉事本港進口商『大津物產(香港)有限公司』。據該公司提供的資料顯示,受影響批次的預先包裝飛魚籽已全部分銷到本地及澳門,並無存貨。

有關進口商現正回收兩個受影響批次的產品及停售同款其他批次的產品。

李斯特菌可在一般烹煮溫度下輕易消滅,但能在冷藏低溫下生存和繁殖。大部分身體健康的人在感染這種細菌後不會出現病徵或只出現輕微病徵如發燒、肌肉疼痛、頭痛、噁心、嘔吐及腹瀉等。但對初生嬰兒、長者和免疫力較低的人,則可能出現嚴重的併發症如敗血症及腦膜炎,甚至死亡。孕婦感染李斯特菌一般症狀輕微,但可導致胎兒流產、夭折、早產,或引致新生嬰兒患上嚴重的感染。

食物安全中心採取的行動

中心正追查有關產品的分銷情況,亦已抽取進口商同款產品其他批次的樣本作檢測。

中心會知會業界有關事件,要求停售和停用有關產品。

中心會繼續密切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調查仍然繼續。

給業界的建議

如持有受影響產品,應停止使用或出售。

給消費者的建議

不要食用受影響批次產品。

如食用有關產品後不適,應盡快求醫。

更多資料

中心發出的新聞公報

如欲查詢上述食品的回收事宜,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生產商 (電話: 2149 5266)。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20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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