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進口瓶裝水懷疑超出世界衞生組織標準值

發出日期 22.2.2019
資料來源

『無印良品(香港)有限公司』通知

食品

瓶裝水

產品名稱及資料

(一)產品名稱:礦泉水

品牌:無印良品

來源地:日本

包裝:每瓶三百三十毫升

有效食用期:二○二○年二月七日或以前的批次

     

(二)產品名稱:礦泉水

品牌:無印良品

來源地:日本

包裝:每瓶五百毫升

有效食用期: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或以前的批次

     

(三)產品名稱:有氣天然水

品牌:無印良品

來源地:日本

包裝:每瓶四百三十毫升

有效食用期: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或以前的批次

發出警報原因
  •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 接獲『無印良品(香港)有限公司』通知,指部分礦泉水被驗出溴酸含量超出每公升百萬分之零點零一,故為審慎起見,已主動將上述產品停售及下架,並展開回收。
  • 溴酸鹽是溴酸在水中的狀態。世界衛生組織的《飲用水水質準則》為溴酸鹽所訂的標準值為每公升含百萬分之零點零一。食水中的溴酸鹽主要是當水進行臭氧化過程而產生。若大量攝入溴酸鹽可能會出現腸道症狀,包括噁心、嘔吐和腹痛,嚴重者可能影響腎臟和神經系統。雖然有證據顯示溴酸鹽可能令動物患癌,但仍未有足夠資料確認它會令人類患癌。
食物安全中心採取的行動
  •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公眾健康。
給業界的建議
  •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給消費者的建議
  •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其熱線26949309,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
更多資料

中心發出的新聞公報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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