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二零年十月第一百七十一期) - 食物事故点滴
食物中金属杂质的最新规管措施
《2018年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将由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起全面生效,涵盖各类食物。《修订规例》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先适用于部分保质期较短的新鲜食物,例如新鲜蔬菜及鱼类。至于保质期一般较长的其他食物,则有12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结束。
修订旨在加强规管和更新标准,以期更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并让本港的规管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修订规例》把更多金属污染物纳入规管,由7种增至14种,而适用于不同食物及食物组别的金属污染物上限数目,亦由19个增至144个。
业界应遵从《修订规例》的条文,确保所售卖的食物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