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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二一年一月第一百七十四期) - 焦點個案

豆漿中的蠟樣芽孢桿菌

食物安全中心風險評估組
科學主任莊梓傑博士報告

背景

   最近,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在跟進一宗食物投訴時,從本地一食肆抽取了一個豆漿樣本,其後檢出樣本所含的蠟樣芽孢桿菌數量超過食安中心《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的含量準則,屬不滿意。本地零售店鋪(例如豆製品店及粥店)所製作的豆漿保質期通常較短,需要嚴格的溫度控制才可保障食物安全。在本文中,我們將探討蠟樣芽孢桿菌到底如何在豆漿的生產過程中存活,以及如何預防該菌。

1:注意豆漿生產過程中需要時間與溫度控制的工序

經得起熱處理的蠟樣芽孢桿菌

蠟樣芽孢桿菌是一種可產生孢子的細菌,在環境中無處不在,可以天然存在於土壤、植物、農產品等。因此,用於生產豆漿(見圖1)的大豆可能含有蠟樣芽孢桿菌。

雖然烹煮可有效殺死蠟樣芽孢桿菌的繁殖細胞,但其孢子耐熱,必須經過高溫處理(例如以攝氏121度加熱3分鐘)才能消滅。零售店鋪製作豆漿時的烹煮溫度並不足以殺死這些孢子;相反,烹煮的熱力不但能誘發孢子發芽成為繁殖細胞,還會消滅其他競爭生長的微生物,提供有利繁殖細胞生長的環境。因此,豆漿在烹煮後如長時間置於環境溫度下,繁殖細胞便會大量增生。

繁殖細胞可產生耐熱的致吐毒素。豆漿受污染後即使翻熱,仍可導致食物中毒,患者在飲用不久後便會出現嘔吐的徵狀。

預防在於時間與溫度控制

雖然蠟樣芽孢桿菌十分頑強,但無礙生產可供安全飲用的豆漿。為了預防微生物危害,部分生產工序需要時間與溫度控制(見圖1)。首先,研磨所得的大豆原漿必須徹底煮熟,以殺死蠟樣芽孢桿菌的繁殖細胞及其他細菌。熱處理還可使大豆中可影響消化的酶失效。

在烹煮後,應盡量縮短製成品置於危險溫度範圍(即攝氏4度至60)的時間,以防止蠟樣芽孢桿菌存活的孢子所形成的繁殖細胞生長。煮熟的大豆原漿經濾布過濾提取汁液後,即成豆漿。新鮮製成的豆漿可貯存於攝氏60度以上,以供熱飲。如供冷飲,豆漿必須盡快冷卻,即在2小時內降溫至攝氏20度,並在其後4小時或更短的時間內降溫至攝氏4度,然後貯存於攝氏4度或以下。有些食品服務業會為消費者翻熱冷存的豆漿以供飲用。翻熱時,豆漿的溫度必須至少達攝氏75度。

最後同樣重要的是,為了減少微生物污染,生產環境及設備必須保持衞生,特別是在烹煮後使用的設備,例如濾布、容器及飲料機,每次使用後都必須清洗乾淨,以盡可能減少蠟樣芽孢桿菌滋生的機會,從而防止下一批煮熟的豆漿受到污染。

注意事項

  1. 大豆可受蠟樣芽孢桿菌天然污染。一般烹煮可殺死蠟樣芽孢桿菌的繁殖細胞,但無法消除其孢子及毒素。
  2. 豆漿在烹煮後如置於環境溫度下過久,蠟樣芽孢桿菌存活的孢子所形成的繁殖細胞可產生毒素。
  3. 應盡量縮短豆漿在烹煮後擺放於攝氏4度至60度的時間,因為這個溫度範圍有利蠟樣芽孢桿菌的繁殖細胞生長和產生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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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市民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