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第五十三期)-焦點個案
一旦核事故發生時有關食物安全的應變措施
食物安全中心風險評估組
科學主任周淑敏女士報告
雖然位於鄰近深圳的大亞灣核電站發生站外緊急情況的機會微乎其微,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審慎作好應急準備,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大亞灣應變計劃,以處理可能出現的有關情況。該計劃詳列所有有關政府部門的應變工作,並可按既定機制啟動。本文將會簡介一旦發生會影響遠離現場地區的核事件時有關食物安全的應變措施。
核事故期間的食物安全問題
只有發生極其罕見核事件的情況下,民用核設施(如核電站)才會有機會意外把放射性物質外泄至四周環境。當發生這種泄漏事故時,由源頭泄漏出的放射性物質會按當時風向於大氣中擴散。擴散過程受距離、風速、雨量、外泄的放射性物質濃度等多項因素影響。放射性物質會沉積在受影響地區,沉積量會隨距離和時間而減少。戶外動植物的表層可能因而會受到污染。當放射性物質飄到農業區,便會被農作物、禽畜和水產吸收及/或攝入,過量輻射可能會進入食物鏈內。
大亞灣應變計劃中有關飲食防護措施旨在確保所有食物和農產品可供人安全食用,即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急性影響,並盡量減低市民因進食可能含有小量輻射污染食品對健康造成的長期影響。
事實上,天然輻射經常存在於四周環境中。人體新陳代謝過程通常會自行修復由低水平輻照可能造成的損害。在發生核事件後,放射性超出規管水平的所有食物及農產品均不會在本港市面上出售。屆時有關當局將會提供建議,確保市民可採取適當的食物處理方法,例如去除食品外皮或外葉、徹底沖洗和容許食物有時間自然發生放射性衰變以減低放射性,進一步減低食物中可能殘留的輻射污染。因此,市民不會因進食市面上供應的食品而對健康造成急性影響。
文錦渡食品管制辦事處
監察食物中的放射性
食物安全監控工作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一直推行日常監察計劃,以監察食物中的放射性。至今全部結果均合格。
一旦發生影響站外其他地區的輻射外泄事故,在核電廠方圓50公里內出產的食物均會經過內地有關當局的監察,然後才輸往香港。此外,中心亦會加強監察內地進口和本港生產的食物。所有不合格的食物不得輸入本港或供出售,並會進行妥善處置。
注意要點:
- 進食受輻射污染的食物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影響與輻射劑量有關。
- 為保障公眾健康,中心一向設有日常監察計劃,以監察食物中的放射性。
- 政府已制定大亞灣應變計劃,訂明大亞灣核電站一旦發生核事故時須採取的應變措施。
給市民的建議
一旦發生核事故時,市民應密切留意政府透過傳媒作出的公布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