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是不少青少年的心頭好。適量地進食小食可補充能量和營養素,相反則會影響正餐的進食,妨礙學童攝取發育所需的營養素,影響成長和健康。進食過多高熱量的小食或飲料,並且欠缺運動,更可能導致體重超標,以及增加多種慢性疾病如心臟病的風險。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與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合作,進行了一項名為『零食U選』的調查,目的是了解中學生的零食選擇。其次,亦可探討『活學活用營養標籤獎勵計劃』(『活學活用』)參加者與非參加者在選購零食時使用營養標籤的實際情況。『活學活用』是中心在營養資料標籤制度於2010年7月實施後,於2010/11學年聯同教育局在中學推行的推廣活動,以加深學生對營養標籤的認識、理解和運用。期望藉着營養標籤上的資料,幫助消費者包括青少年選擇適合個人需要及較健康的食物。

調查對象及內容

中心邀請了十間中學共101名中三或以上學生,參與在今年7月至9月中旬進行的『零食U選』調查。學生們被安排到學校附近或相關地區的大型超級市場選購總值不超過港幣50元之預先包裝即食零食,並隨即填寫選購有關零食的主要原因。就是次調查,學生所選購的零食必須符合指定條件。調查人員並沒有知會參與的學生有關探討他們選購零食時應用營養標籤的情況,以免影響他們購買零食時的選擇。

是次調查包括了來自5間參加了2010/11學年『活學活用』的中學的50位學生(「活用組」),及來自5間沒有參加『活學活用』的中學的51位學生(「對照組」),以比較兩組參加者的零食選購情況。

調查中選購零食的指定條件

選購的零食必須為個人喜好,並可作為未來的長遠零食選擇。選購的零食最少3件,其中1件為不含酒精類飲品,以及最少1件為第一次接觸的產品。另外,所選購的零食不可有重複的產品(包括不同味道的同一品牌產品),或者家庭裝/派對裝大包/樽零食。

調查結果

絕大部分購買的產品都附有營養標籤

「活用組」及「對照組」學生的基本資料綜合於表一。由於『活學活用』的參加者大部分為女生因此『零食U選』的參加者也以女生為主。是次調查中,學生購買的產品絕大部分都附有營養標籤,只有約3%是豁免產品,並未附有營養標籤如產品總表面面積小於100平方厘米,或已申請小量豁免。

表一: 兩組學生的資料比較(平均值及範圍)

  活用組 對照組
學生人數[男生數目] 50 [2] 51 [2]
平均年齡(歲) 16.0 (15-19) 16.4 (14-19)
平均花費(元) 48.3 (36.5 – 50.0) 48.2 (41.9 – 50.0)
購買零食總數[第一次接觸的產品總數] 235 [80] 261 [89]
每人平均購買零食數目 4.7 (3-8) 5.1 (3-8)
每人平均購買第一次接觸的產品數目 1.8 (1-4) 1.6 (1-3)
附有營養標籤的產品總數 230 252

糖果薯片餅乾是熱門零食選擇

結果顯示,學生揀選的零食類別,小食方面最多的是糖果/甜品(35%)、次為薯片/其他脆片(24%)和餅乾(23%)。飲品方面,最多的是蔬果汁類飲品(31%),其後為東方特色飲品(包括綠茶、檸檬茶)、汽水(19%)、豆漿/豆奶(10%)等。學生所選擇之零食類別分別綜合於圖一圖二

圖一︰學生選擇的食物類別 (飲品除外)

圖二︰學生選擇的飲品類別

學生多以味道好及試新產品/口味揀選零食

調查結果顯示,首三項最多學生選擇有關的原因依次為"味道好"、"試新產品/口味"及"包裝吸引/方便携帶" 。 「活用組」及「對照組」的選擇頗為相似,但在其後選擇原因,兩組則有明顯差異。

閱讀營養標籤,揀選較健康零食

兩組學生在選擇零食時所用的原因綜合於圖三。結果顯示,針對與閱讀營養標籤有關的原因而言,包括"產品強調能量/某些營養素比其他同類產品較健康/特別多或少"及"產品的能量/營養素適合我的需要",在「對照組」中,選擇有考慮這些原因只佔4.2%,但在「活用組」則佔23.8%。

選購零食的主要原因

  1. 包裝吸引/方便携帶
  2. 份量多/有贈品
  3. 產品的能量/營養素適合我的需要
  4. 牌子出名/別人推薦(如老師/同學/親友)
  5. 產品強調能量/某些營養素比其他同類產品較健康/特別多或少
  6. 價格合適/特價貨品
  7. 味道好
  8. 試新產品/口味
  9. 成分表中沒有我想避免吃的成分
  10. 其他

圖三: 購買某種零食的主要原因

上述結果在學生選購第一次接觸的產品時更加顯著。雖然"試新產品/口味"及"包裝吸引/方便携帶"仍然是兩組學生最多人選擇的首二項原因,但選擇與閱讀營養標籤有關的原因是「活用組」的第三及第四項較多人選擇的原因。「活用組」及「對照組」學生選購第一次接觸產品的主要原因分別有25.8%和2.5%是與閱讀營養標籤有關,差別相當明顯。(圖四)

如果學生在每次購買新產品時都先看營養標籤,慢慢地就會養成習慣。除了幫助自己購買較健康的食物,甚至可影響身邊其他人,一起利用營養標籤,食得更健康。

圖四: 購買第一次接觸的產品的主要原因

以食物類別來區分,例如薯片/其他脆片,「活用組」與「對照組」的學生購買的零食類別及其比率亦有所不同。在「對照組」中, 30.3%購買的零食屬於薯片/其他脆片類,而「活用組」則只有17.3%。中心與消委會較早前的聯合研究發現,多數小食脆片產品含較高總脂肪及/或鈉。

另一方面,「活用組」亦較「對照組」購買較多乾製水果/果仁類、芝士/乳酪/乳酸產品類、穀類早餐、以及罐(包)裝即食蔬果類零食。這些零食佔「活用組」購入零食總量的14.5%,而「對照組」只只有3.3%。上述類別零食一般會較薯片/其他脆片類零食健康。至於飲品方面,牛奶/牛奶飲品佔「活用組」學生所選擇的飲品的7.1%,但「對照組」學生並沒有選擇這類飲品,而是全選了其他種類的飲品例如東方特色飲品(包括綠茶、檸檬茶)、汽水等。

『活學活用』有成效  應繼續推行

預先包裝食物上的營養標籤最大的作用是幫助市民選擇較健康食物。無論學生或成人,選擇預先包裝食物時,應細讀營養標籤,比較產品間的營養成分,並以"三低"食物為主,即以"低脂"、"低鈉(低鹽)"、"低糖"為原則,揀選適合自己的食物種類和分量。

調查結果亦顯示,『活學活用』對學生使用營養標籤的資料來選擇零食有一定的正面影響,但有關的行為及習慣改變仍需長時間努力。因此,中心已在本年展開了為期兩年的營養標籤深化教育及宣傳工作,包括新學年的『活學活用』,以期深化行為及習慣改變。

中心特別嗚謝參加學生及學校對『零食U選』調查的支持。

營養資料標籤制度

強制性營養資料標籤制度已於20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必須標示能量和七種指定營養素,即(i)蛋白質、(ii)碳水化合物、(iii)總脂肪、(iv)飽和脂肪、(v)反式脂肪(vi)、鈉及(vii)糖的含量。另外,凡涉及聲稱的營養素,亦必須標明含量。如就各類脂肪作出營養聲稱,則須同時標示膽固醇的含量。有關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詳情,及其他幫助你理解標籤的工具,可瀏覽中心網頁

『活學活用』

中心於2010年完成為期三年就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宣傳及公眾教育運動,包括在2010/11學年聯同教育局推行『活學活用營養標籤獎勵計劃』(『活學活用』)。『活學活用』的目的是透過同學在校園或社區內進行與營養標籤相關的推廣活動,加深同學及其推廣對象如朋輩、老師、家長或社區內其他人士等對營養標籤的認識、理解和運用,鼓勵大家活學活用,在日常生活中讓營養標籤成為選擇合適食物及實踐健康飲食的工具。為進一步深化有關營養標籤的教育及宣傳工作,新一階段的『活學活用』現正展開,詳情請瀏覽中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