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心:採購是每天在廚房進行的工作流程的第一步。完成採購後,交付時應對食物進行徹底檢查,以確保安全。適當的貯存可避免食物變質和污染。
採購
從合法及可靠的供應商採購食物和食物配料,切勿從非法或可疑的來源採購食物:
- 與供應商保持聯繫,如有需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包括營業牌照、官方認可的出口證明文件及衞生證明書、來源地證明、化驗報告等。
- 每年對供應商進行評審,選出合格供應商以供下年採購時參考,並持續更新優良供應商的名單。
- 確認供應商已取得食物環境衞生署的相關有效許可證
- 每次送貨時必須提供產品批次檢驗報告副本,並蓋有公章。
- 定期或適時更新供應商的資料
- 提供完整的證明文件副本,包括營業牌照、衞生證明書、各種體系認證文件(如需要)。
- 保留所有採購及銷售紀錄、單據、食品來源地及衞生相關的證明文件等,以便食物事故發生時進行食物溯源工作。
接收
食物來貨後,應即時檢查以下各項:
- 蔬果無破損及表面沒瘀傷;蛋沒有破裂或滲漏;乾貨沒有發霉。
- 預先包裝食物的日期標籤,例如「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或「此日期前最佳」。
- 食物包裝是否完好,例如沒有撕破;罐頭無膨脹、凹陷或生銹;包裝物料清潔且完整無缺。
- 冷凍及冷藏 (急凍) 食物的存放、溫度及品質:
➤ 冷凍食品:4℃或以下;冷藏食品:-18℃或以下 - 每批進口海產(例如生蠔)必須附有來源地衞生當局簽發有效的衞生證明書
- 如發現或懷疑食物不可安全食用、在不適當的溫度下貯存過久、已受污染或損壞,或被食安中心下令須回收,應立即把食物退回供應商和加以識別,並分開擺放以待回收。
貯存
食物貯存得當,存放在安全與合適的溫度,並「先入先出」的原則使用:
- 盡快妥善貯存來貨:易壞食物應兩小時內裝好或包好,再放入雪櫃。密封容器可防止水分流失,同時減低食物受到交叉污染或物理(異物)危害。
- 切勿在店外閒置或分裝來貨,以免食物暴露於危險溫度、蟲鼠啃咬及環境污染的風險。
- 冷凍食物放在4℃或以下的保鮮格,冷藏 (急凍)食品則放在-18℃或以下的冰格或凍櫃,食物盒應標示放存的日期。確保保鮮格不會爆滿,有利冷空氣流通。
- 可室溫貯存的食物(例如罐頭)或乾貨(例如麵粉、米、豆類、馬鈴薯和香料)應存放在清潔、乾爽、陰涼的地方。
- 仔細閱讀食物標籤,並檢查雪櫃內食物的存放時間。
- 保留食物處理日期等資料以便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則使用,切勿使用過了食用限期的食物。
- 雪櫃應設有顯示其溫度的裝置,每天檢查和記錄溫度兩次,如發現溫度偏差多於1℃,應盡快通知相關同事跟進。
細菌會在食物中迅速生長,特別是在高風險食物中,即置於4℃至60℃的危險溫度範圍內(例如室溫)的食物。正確的溫度控制概念是要使食物,尤其是高風險食物,遠離危險溫度範圍。 |
|
運用先入先出的系統有助確保食物原材料的安全使用。其原則是將最先過期的食物放在架子上的最前排以便最先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