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食含河豚毒素的鮮海石斑魚乾
發出日期 | 15.6.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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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食物安全中心 |
食品 | 魚乾 |
產品名稱及資料 | 產品名稱:"御家族"「鮮魚撈」鮮海石斑魚乾(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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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警報原因 | 有關食品含有一種毒性強的毒素-河豚毒素,含量由每公斤零點三一毫克至一點七毫克。 |
食物安全中心採取的行動 | 銷毀由入口商/零售商/供應商戶交予中心有關食品的存貨
指令入口商/零售商/供應商主動向顧客安排回收 向涉事的商戶發出警告信 通知泰國當局 |
給業界的建議 | 停售該款食品及進行回收 |
給消費者的建議 | 暫停食用從前列入口商/零售商/包裝商購買的該種口味之「鮮魚撈」或同一品牌其他口味魚乾
將餘下的「鮮魚撈」退回入口商/零售商/供應商 如曾食用該些食品後感不適,則應馬上求醫 風險評估顯示食用大約一包上述產品可達到引起中毒徵狀的最低劑量,引致例如面部及手腳出現感覺異常的情况。 |
更多資料 | 中心發出的新聞公報 |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201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