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購食品 及旅客從外地帶返香港的食品的安全性日益受到關注。食物安全中心提醒業界和市民,進口高風險食品,不論是什麼類型或來源,均應緊記食物安全原則。
識別高風險食品及其風險
牛奶、肉汁、以蛋、肉、家禽、海鮮為配料的食物如三文治、火腿、壽司、奶黃、奶類甜點等)及預先準備好的水果和蔬菜(如沙律)都屬於高風險食品,因為這些食物為細菌提供了生長和繁殖的環境,並且不需要烹煮便可立即食用。在合適的溫度(即從4℃到60℃的危險溫度範圍),細菌可以在高風險食品內迅速繁殖,數量每10至20分鐘便增加一倍。當一些致病細菌繁殖至一定的數量,便能引起食物中毒。溫度控制對高風險食品尤為重要。從網上購買或從外地攜帶高風險食品返港,須要確保產品能夠在運輸過程中按食品銷售商或供應商的指示,保存在安全的溫度。
如何保證高風險食品可安全食用?
高風險食品必須
- 免受病原體污染;以及
- 在整個食品生產/供應鏈貯存在冷凍溫度即4℃或以下)或冷藏溫度即-18℃或以下)。
給業界的建議
- 進口商應確保其海外供應商有適當的控制措施(如實施食物安全重點控制(HACCP)管理系統),以確保所進口的高風險食物適宜供人食用,並符合法定標準。
- 進口商應確保高風險食品在整個供應鏈均存放於適當的溫度。
給市民的建議
- 購買食物,尤其是高風險食品時應光顧可靠的店鋪。
- 從外地攜帶或訂購高風險食品進入香港時,應將食品存放於產品指示的溫度範圍,並檢查及遵守食用期限。
- 棄掉任何已留在危險溫度四個小時或以上的高風險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