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近日留意到曾有媒體報導「泰國黑心榴槤」一事,指果商用黃色液體浸泡榴槤,再用藥物催熟。昨天泰國駐港商務專員辦公室回應指有關使用薑黃液加工的泰國榴槤,產自一個由中國投資者經營的泰國農地,產物只供應內地市場,並沒有供應香港。
薑黃是薑科植物,屬天然草本植物,根據《食物內染食料規例》,其色素雖然可用於加工食物,但不可以加進未經烹煮及未經加工處理的肉類、野味、家禽、魚、水果或蔬菜中。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因應上述報導,中心已即時在市場場抽取榴槤樣本作化驗,現正等待結果。
中心呼籲業界留意及遵守有關法例規定,並依從優良製造規範,適當地使用法例准許的食物添加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