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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二四年十二月第二百二十一期)- 文章一

食物中的金属污染物第III部分-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的建议修订

食物安全中心
风险评估组化验师施均乐博士及
风险传达组科学主任游天颂先生报告

我们在本系列较早时的文章探讨过食物含有的铅、镉及甲基汞及所造成的影响后,本文将集中讨论未来对食物中重金属的规管将有何等改变。

铅、镉甲基汞等金属天然存在于环境中,可以多种方式进入我们的食物供应链。对不少人来说,膳食是一个摄入这些有害物质的主要途径。为减少公众从食物摄入金属污染物,大部分司法管辖区(包括香港)已通过管制措施,例如引入法定规管制度,对食物中金属污染物的类别和含量作出规范。

修订建议

现时,本港的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就不同种类的食物中14种金属污染物订明了含量上限。为加强保障公众健康、提高规管工作的成效,以及促使本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政府检视了现行规例。规例的建议修订旨在为使食物中的金属污染物含量上限与国际发展接轨。建议修订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及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在规例新增27个指明食物中的指明金属(食物组合)含量上限及就现有相关食物组合更新9个含量上限。规例附表第2部的含量上限总数将会由144个增加至171个。


图1:《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的修订建议所涉及的食物种类例子。有关修订建议的完整清单,可参阅载于此文件的附件。

建基于国际指引的新标准

在27项建议新增的金属含量上限中,16个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有关铅、镉及甲基汞等金属的标准。当中新增含量上限的食物有朱古力及可可粉和鱼类。例如,根据国际间的建议,新增五个可可粉及不同朱古力产品的镉含量上限由每公斤0.3至2.0毫克不等,六种特定鱼类中甲基汞的含量上限由每公斤0.8至1.7毫克不等。与此同时,余下的11个新增含量上限则参考了如中国国家标准、韩国标准等相关标准。经考虑本地食物消费模式和进口食物的主要来源地后,我们建议就某些种类的食用菇类、糖和糖浆新增含量上限。

另外,在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内地标准后,九个现有含量上限将会更新,其中可食用什脏、盐、脂肪涂酱和其他非指明食用真菌的含量上限将作出调整。

本港情况及健康考虑因素

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一直密切留意国际间食物安全标准的最新发展,这些修订建议是经考虑本地食物消费模式和风险评估结果后作出的。食安中心会继续向本港市民,特别是高危人士提供有助减少从食物摄入金属污染物的膳食建议。

评估对食物供应的影响

鉴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是由其成员经过深入讨论后制定,并以协商方式通过,因此,以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为本次建议修订的骨干,预计不会对香港的贸易和食物供应造成实质影响。此外,在这次修订工作中,我们为食物组合建议含量上限时,亦已参照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可合理做到的尽可低水平」原则。根据食安中心的食物监察计划和额外进行的基线研究,本港市场出售的食物的金属污染物含量一般能符合建议的含量上限 (超过99%的食物样本均符合建议的含量上限 )。

公众谘询

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期已于2024年12月16日展开。政府会举办谘询会,让市民、持份者及业界有机会表达对修订建议的意见,详情载于食安中心网站

过渡到新标准的安排

我们将设立过渡期,让食物业能遵守新订定和已更新的标准。期间,食物可完全符合现行或经修订的规例,但不可两者各符合一部分。此安排能为业界提供弹性,确保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