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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零八年四月第二十一期)-食物安全平台

食物中的殘餘除害劑(下篇)

食物安全中心風險評估組
科學主任林漢基博士報告

我們在上一期論述了食物中殘餘除害劑的安全問題,本文是《食物中的殘餘除害劑》系列的最後一篇,將會仔細探討如何制定食物中的殘餘除害劑准許含量。

食物中殘餘除害劑的法定准許含量 — 最高殘餘限量

在食物生產過程中使用除害劑無可避免會令最終產品含有殘餘物,食物安全規管當局通常會就食物中的殘餘除害劑制定標準。這些標準稱為"最高殘餘限量",是食物中殘餘除害劑的最高法定准許含量。制定最高殘餘限量的主要目的,是確保食物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除害劑(例如在農作物生長期間使用的除蟲劑和在農作物貯存期間使用的除真菌劑)在食物中的殘留量會盡量降至最少,從而把對公眾健康造成的風險減至最低。此外,制定最高殘餘限量可促進國際貿易,為貿易伙伴提供參考數值。

如何釐定最高殘餘限量?

簡言之,最高殘餘限量是透過評估按照優良務農規範而施用的除害劑在食品中的殘餘物數據所制定。優良務農規範是一套安全施用除害劑(例如與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相關的考慮)的國家認可規定,以便有效和穩妥地防治害蟲。准許施用除害劑的食品類別,建議施用的速率、次數和分量,以及農作物在最後一次施用除害劑後須經過多久才可收割等各項規定,均會詳載於優良務農規範中。

採納優良務農規範的目的,是確保把食物中的殘餘除害劑水平盡量降至最低,而又不會影響施用除害劑的預期效用,即防治、殺滅、驅趕或減少有害生物。由於各國的情況不同(例如有害生物的種類和環境狀況),各國有關個別除害劑的核准優良務農規範未必相同,因此各自或會就其優良務農規範制定出不同的最高殘餘限量。不過,這些最高殘餘限量必須能夠充分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才會獲得採納。

雖然制定最高殘餘限量可保障消費者的健康,但人們不應把它直接看成"食物安全上限"。事實上,除害劑的最高殘餘限量通常會訂在一個安全的水平。在這個水平及一般食用情況下,從食物中攝入的除害劑總分量會低於安全參考值(即每日可攝入量和急性參考劑量)(見圖一)。因此,只要從食物中攝入的除害劑總分量低於安全參考值,即使吃下的個別食物含有超出最高殘餘限量的殘餘除害劑,亦未必表示健康會受損。

圖一:最高殘餘限量與安全參考值的關係

最高殘餘限量足以保障公眾健康嗎?

在制定最高殘餘限量時,規管當局通常會進行攝入量評估,以評估根據優良務農規範制定的建議最高殘餘限量是否足以保障公眾健康。現時有不同的方法進行攝入量評估,其中一種會以當地食物消費量模式為基礎,並假設食物含有達到最高 殘餘限量的殘餘除害劑。此外,攝入量評估亦會考慮同一種除害劑可能會存在於獲准施用的不同食品,如番茄、蘋果和其他蔬菜等。規管當局然後會將從食物中攝入某一除害劑的總分量與安全參考值(即每日可攝入量和急性參考劑量)作出比較,以評估對健康可能帶來的風險。有一點十分重要的是,符合最高殘餘限量的食物可供人安全食用。

括而言,正確施用除害劑可提高食物的質量和產量,但無可避免會令食物含有一些殘餘物。農民如按照優良務農規範施用除害劑,食物中的除害劑殘餘量便會低,進食這些食物亦不會影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