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二四年十二月第二百二十一期)- 文章一
食物中的金屬污染物第III部分-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的建議修訂
食物安全中心
風險評估組化驗師施均樂博士及
風險傳達組科學主任游天頌先生報告
我們在本系列較早時的文章探討過食物含有的鉛、鎘及甲基汞及所造成的影響後,本文將集中討論未來對食物中重金屬的規管將有何等改變。
鉛、鎘及甲基汞等金屬天然存在於環境中,可以多種方式進入我們的食物供應鏈。對不少人來説,膳食是一個攝入這些有害物質的主要途徑。為減少公衆從食物攝入金屬污染物,大部分司法管轄區(包括香港)已通過管制措施,例如引入法定規管制度,對食物中金屬污染物的類別和含量作出規範。
修訂建議
現時,本港的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就不同種類的食物中14種金屬污染物訂明了含量上限。為加強保障公眾健康、提高規管工作的成效,以及促使本港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政府檢視了現行規例。規例的建議修訂旨在為使食物中的金屬污染物含量上限與國際發展接軌。建議修訂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及主要食物進口地的最新標準,在規例新增27個指明食物中的指明金屬(食物組合)含量上限及就現有相關食物組合更新9個含量上限。規例附表第2部的含量上限總數將會由144個增加至171個。
圖1:《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的修訂建議所涉及的食物種類例子。有關修訂建議的完整清單,可參閲載於此文件的附件。
建基於國際指引的新標準
在27項建議新增的金屬含量上限中,16個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有關鉛、鎘及甲基汞等金屬的標準。當中新增含量上限的食物有朱古力及可可粉和魚類。例如,根據國際間的建議,新增五個可可粉及不同朱古力產品的鎘含量上限由每公斤0.3至2.0毫克不等,六種特定魚類中甲基汞的含量上限由每公斤0.8至1.7毫克不等。與此同時,餘下的11個新增含量上限則參考了如中國國家標準、韓國標準等相關標準。經考慮本地食物消費模式和進口食物的主要來源地後,我們建議就某些種類的食用菇類、糖和糖漿新增含量上限。
另外,在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及内地標準後,九個現有含量上限將會更新,其中可食用什臟、鹽、脂肪塗醬和其他非指明食用真菌的含量上限將作出調整。
本港情況及健康考慮因素
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一直密切留意國際間食物安全標準的最新發展,這些修訂建議是經考慮本地食物消費模式和風險評估結果後作出的。食安中心會繼續向本港市民,特別是高危人士提供有助減少從食物攝入金屬污染物的膳食建議。
評估對食物供應的影響
鑑於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是由其成員經過深入討論後制定,並以協商方式通過,因此,以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為本次建議修訂的骨幹,預計不會對香港的貿易和食物供應造成實質影響。此外,在這次修訂工作中,我們為食物組合建議含量上限時,亦已參照食品法典委員會的「可合理做到的盡可低水平」原則。根據食安中心的食物監察計劃和額外進行的基線研究,本港市場出售的食物的金屬污染物含量一般能符合建議的含量上限 (超過99%的食物樣本均符合建議的含量上限 )。
公眾諮詢
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期已於2024年12月16日展開。政府會舉辦諮詢會,讓市民、持份者及業界有機會表達對修訂建議的意見,詳情載於食安中心網站。
過渡到新標準的安排
我們將設立過渡期,讓食物業能遵守新訂定和已更新的標準。期間,食物可完全符合現行或經修訂的規例,但不可兩者各符合一部分。此安排能為業界提供彈性,確保順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