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和處理過年食品和小吃
市民應在信譽良好的零售店舖購買賀年食品。應購買色澤自然及接近原本顏色的糖蓮子和開心果,而不應選擇一些色澤特別白皙的類別,因這些食品可能經化學漂白劑加工。不要購買外殼表面有不尋常光澤的瓜子,因為這些瓜子可能添加了礦物油,可引致腸胃不適。
此外,選購預先包裝的糕點、煎堆和糖果時,應留意食用期限及包裝是否妥當。選購散裝賀年食品如油角、糖乾果及瓜子時,要特別注意店舖的衞生情况及員工是否注意個人衞生。
購買糕類等預先煮熟的食品後,應盡快回家和把食物放入雪櫃貯存,並要在包裝上標示的保質期前食用。油器類賀年食品如煎堆、油角等,應放在密封容器內,並把容器存放於雪櫃或陰涼的地方。
過年時,經常有機會吃到瓜子和堅果。然而,這些食物有堅硬的外殼。直接用牙齒剝瓜子和堅果,可以導致牙齒受損。市民應善用剝瓜子器或開堅果鉗。堅果也經常用於製作賀年食品。如果你對堅果過敏或有其他食物過敏,請查閱食物標籤上的致敏物資料,了解食物是否含有任何會令自己過敏的成分。避免食用會令自己過敏的食物或食物配料。
把盆菜置於安全温度下
農曆新年適合進食暖和的食物,例如在大伙兒聚會時享用盆菜。由於需求量大,這些菜色一般都是提前大量烹製的。盆菜包含多種食物配料,烹製程序既繁瑣又漫長,當中包括切割、醃製、預先煮熟、冷卻及最後的翻熱。若食物在預先煮熟後被置於室温下的時間過長,食源性致病菌便可繁殖,部分更能產生耐熱的毒素,即使翻熱也不能把這些毒素消除。
因此,有必要妥善為存放食物,把預先煮熟的配料貯存在攝氏4度或以下以防止毒素產生,把預先煮熟的配料分成較小份、放在較淺的容器內或把食物的容器冰鎮冷卻。徹底翻熱食物至中心溫度達攝氏75度或以上。如非即時食用,應把熱食保持在攝氏60度以上。避免把翻熱的食物放在室温下過久;如放置在室溫下超過4小時,應棄掉翻熱的食物。要注意的是,翻熱份量大的盆菜時,熱源的熱力或沒有在盆菜內平均分布,因此進食前需要較長時間把盆菜完全煮沸。
減少食物中的丙烯酰胺
在烹製煎堆、油角、春捲等澱粉類油器時,烹煮的高溫(通常是攝氏120度或以上)有利存在於食物中的氨基酸天門冬酰胺與還原糖(例如葡萄糖及果糖)產生反應,形成丙烯酰胺。丙烯酰胺是一種在烹煮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可損害基因,因此應盡可能減少攝入。
在烹煮澱粉類食物時,按照「甘飴金黃色」的準則便可減低風險。一般來說,把澱粉類菜式煮至呈金黃色或淺黃色即可,因為只要不以太高溫及太長時間烹煮食物,便能減少丙烯酰胺的含量。雖然我們無法完全避免從食物攝入丙烯酰胺,但保持健康均衡的飲食,包括進食大量蔬果,有助降低風險。此外,部分煎炸賀年食品有機會含有反式脂肪,有損心血管健康,適宜少吃。
哽喉風險
幼兒、長者和咀嚼或吞嚥能力較弱的人,進食年糕、湯圓等可壓縮又不易溶解、撕開的食物,以及細小堅硬的食物如堅果、瓜子後,容易哽喉,導致窒息。為了降低與食物相關的窒息風險,建議照顧者將食物切碎、搗碎、烹煮、削掉外皮或除去纖維含量高的部分,改變食物質地。例如,可以將年糕切成小塊食用。咀嚼和吞嚥食物時應保持專注,避免說話或走動。避免給咀嚼或吞嚥能力不佳的人提供難以改變其質地的食物(例如小而硬的食物)。
安全處理剩餘食物
進食假日大餐後,可能會有剩餘食物,例如年糕等糕點,足以食用多日。為保障食物安全,所有易壞食物均應在烹煮或冷卻後2小時內放進雪櫃,放置在外面多於4小時的食物應棄掉。為免食物變壞,剩餘的食物應存放於清潔的密封容器內,並在烹製好後兩小時內放進雪櫃。應徹底翻熱剩餘的食物,確保食物的中心溫度至少達到攝氏75度,並只應翻熱一次。進食前應查看食物的到期日。若已過了「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應把食物丟棄,同時應注意過了「此日期前最佳」日期的食物品質。
若進食糕點或其他食物時發現有異味或發霉,表示該食物可能因存放過久或貯存不當而變壞,應停止進食並棄掉。利用嗅覺並不是判別食物是否能安全食用的適當方法,因為即使過了「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食物的外觀及氣味也可能正常。任何存放在雪櫃超過三天的剩食均應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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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吃裝飾植物
農曆新年期間,市民家中常會擺放觀賞植物如沙柑盆栽或水仙,寓意富貴吉祥。部分人或會以為這些觀賞植物的某些部分可供食用,但其實當中可能含有化學物或毒素,並不適合供人食用。
部分人會在農曆新年過後收集沙柑和桔作為食物或鹽醃金桔。為保持植物賣相吸引並杜絕害蟲,這些植物或會在整個出產過程中及出售前被噴灑未經批准的除害劑。果實上的除害劑殘餘含量或會超出食物安全水平。此外,水仙等觀賞植物可能含有石蒜鹼等毒素,進食後可引發腸胃症狀。過去本港及外地均曾出現多宗有人誤把水仙球根當作洋蔥或球莖茴香、水仙葉當作韭菜的個案。
觀賞植物並不是種植作食物的,市民應避免進食。業界及市民應購買和進食來自可靠來源的食物。